孩子交通事故有"易發(fā)時段"(2)
來源:網絡資源 文章作者:奧數網整理 2019-03-22 15:01:34
家長看過來
為何4、5、6、7、11月事故最高發(fā)
數據:2015年,未成年人交通事故主要集中在4月、5月、6月、7月和11月,這5個月里發(fā)生的交通事故數占全年未成年人交通事故總數的57.8%。
解析:4月、5月和11月天氣較好,溫度適宜,未成年人外出增多,涉及未成年的交通事故也處于高發(fā)時段;而6月和7月正處于放假前后,6月則是學生在考試關鍵時期,外出時容易精神不集中,7月考試結束后,學生又處于興奮期,心情放松,因此外出時易出現觀察疏忽的情況。
7成事故發(fā)生在這9個小時里
數據:分析2015年發(fā)生的未成年人交通事故,早上(6點到9點)、午間(12點到15點)、傍晚(15點到18點)是事故高發(fā)時段,72%的事故發(fā)生在這3個時間段中。
解析:這三個時間段是學生在校外的高峰時間段,也是早午晚交通高峰,路上車輛也多,發(fā)生交通事故的幾率也明顯增加。交警提醒,為盡量避免上學和放學途中發(fā)生交通事故,學生最好穿著色彩鮮艷的衣服,尤其是陰雨天等視線不好的天氣,以便開車司機盡早發(fā)現,提前采取安全措施。
十四五歲孩子騎電動車易出事
數據:在2015年涉及未成年人的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中,由0至15周歲未成年人引發(fā)事故比例達80%,尤其是14到15歲的未成年人。
案例:2015年7月20日中午12時22分,15歲的王某騎電動自行車沿寧蕪公路由北向南行駛至203國道路口北側,因疏于觀察,撞到了正在過馬路的李某,造成李某受傷。經認定,王某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,李某承擔次要責任。
解析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規(guī)定,駕駛電動自行車必須年滿16周歲,現在很多家長并不重視,導致未滿16周歲未成年人騎電動自行車上路現象不少,而這個年齡段的孩子交通安全意識還未健全,應變能力差,容易成為安全隱患。交警表示,家長要意識到未成年人騎電動車的危害,不要給未滿16歲的孩子購買電動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