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武漢小升初擇公辦校降溫民辦校受熱捧
來源:楚天都市報 文章作者:奧數(shù)網(wǎng)整理 2017-04-21 13:02:27
今年,新政實施后的首批“小升初”擇校生面臨中考。他們是否真被取消了分配生資格?武漢市各區(qū)執(zhí)行情況如何?
分配生名額只從對口小學畢業(yè)生中推薦
“按規(guī)定,凡是在初中有擇校行為的,都不能享受推薦分配生的資格。”昨日,江漢區(qū)友誼路中學副校長周曉宇介紹,今年推薦分配生時,還要看學生小學時的“底子”。3年前,學校的對口小學是滑坡路小學(現(xiàn)漢口輔仁小學)、前進二路小學。所以,只有從這兩所小學畢業(yè)的學生,今年才能享受推薦分配生資格。
硚口區(qū)六十四中校長龔文莉說,該初中對口招生的小學為井岡山小學、硚口區(qū)行知小學、義烈巷小學、建樂村小學和中山巷小學。近年來,試行多校劃片后,還有崇仁寄宿小學、體育館小學和崇仁路小學的部分電腦派位進校的學生。“學校推薦分配生時,只能從對口分配的小學畢業(yè)生里選,在初中有擇校行為的都不能享受。”
擇校生的認定,以什么為依據(jù)呢?
武昌區(qū)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,如果學生“小升初”后,實際就讀學校與《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》指定學校不一致,即認定為擇校生。此外,當年新政出臺后,公辦小學、初中的擇校生,都與學校簽過《擇校入學自愿放棄“分配生”資格承諾書》。“如果這兩者都符合,那一定是擇校生。如果只符合其中一種情況,學校和教育部門將核查認定。”該負責人說。武漢市教育局負責人介紹,部分特殊情況,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有關部門甄別研究認定。到民辦學校就讀的學生不認定為擇校生。
對中途轉入的學生,如果學籍已轉入公辦初中,這類學生是否算擇校,各校執(zhí)行的尺度并不一致。“我校屬優(yōu)質(zhì)公辦初中,生源比較飽滿,所以對中途轉入的學生,學校一律視為擇校行為。”漢口某優(yōu)質(zhì)公辦初中鄭校長說,每年都有一些家長希望通過轉學方式,來達到擇校的目的。不過,鄭校長也坦言,這樣的“一刀切”方式雖然相對比較公平。但是,這對一些“流動花朵”入學也有不利。因為他們是因為父母工作變動,到學校附近租房,中途才到學校來就讀。“如果是‘一刀切’的做法,中途轉入的‘流動花朵’也難享受到分配生。”因此,對中途轉入的學生,只要學籍轉到了學校,部分初中也視為正常入學,學生可享受分配生的資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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