例4 上午8點8分,小明騎自行車從家里出發(fā),8分鐘后,爸爸騎摩托車去追他,在離家4千米的地方追上了他.然后爸爸立即回家,到家后又立刻回頭去追小明,再追上小明的時候,離家恰好是8千米,這時是幾點幾分?
解:畫一張簡單的示意圖:
圖上可以看出,從爸爸第一次追上到第二次追上,小明走了
8-4=4(千米).
而爸爸騎的距離是 4+ 8= 12(千米).
這就知道,爸爸騎摩托車的速度是小明騎自行車速度的 12÷4=3(倍).按照這個倍數(shù)計算,小明騎8千米,爸爸可以騎行8×3=24(千米).
但事實上,爸爸少用了8分鐘,騎行了
4+12=16(千米).
少騎行24-16=8(千米).
摩托車的速度是1千米/分,爸爸騎行16千米需要16分鐘.
8+8+16=32.
答:這時是8點32分.
下面講“相遇問題”.
小王從甲地到乙地,小張從乙地到甲地,兩人在途中相遇,實質上是小王和小張一起走了甲、乙之間這段距離.如果兩人同時出發(fā),那么
甲走的距離+乙走的距離
=甲的速度×時間+乙的速度×時間
=(甲的速度+乙的速度)×時間.
“相遇問題”,常常要考慮兩人的速度和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