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案一:
設(shè)乙每小時行x公里,則甲為x+12,丙為x-15+12=x-3
3.5*12=(x+12)*2
x=9 甲為21公里,丙為6公里,
21*3.5*2/(21+6)=5.44小時
丙行了5.44小時和甲相遇
答案二:
在距西村30公里處和乙相聚,則甲比乙多走60公里,
而甲騎自行車每小時比乙快12公里,
所以,甲乙相聚時所用時間是60/12=5小時,
所以甲從西村到和乙相聚用了5-3.5=1.5小時,
所以,甲速是:30/1.5=20公里/小時,
所以,丙速是:20-15=5公里/小時,
東村到西村的距離是:20*3.5=70公里,
所以,甲丙相遇時間是:(2*70)/(20+5)=5.6小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