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份稿件,甲單獨打字需6小時完成.乙單獨打字需10小時完成,現(xiàn)在甲單獨打若干小時后,因有事由乙接著打完,共用了7小時.甲打字用了多少小時?
解:我們把這份稿件平均分成30份(30是6和10的最小公倍數(shù)),甲每小時打30÷6=5(份),乙每小時打30÷10=3(份).
現(xiàn)在把甲打字的時間看成“兔”頭數(shù),乙打字的時間看成“雞”頭數(shù),總頭數(shù)是7.“兔”的腳數(shù)是5,“雞”的腳數(shù)是3,總腳數(shù)是30,就把問題轉(zhuǎn)化成“雞兔同籠”問題了.
根據(jù)前面的公式
“兔”數(shù)=(30-3×7)÷(5-3)
=4.5,
“雞”數(shù)=7-4.5
=2.5,
也就是甲打字用了4.5小時,乙打字用了2.5小時.
答:甲打字用了4小時30分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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