孩子的缺點家長要及時糾正
來源:《怎樣做·好父母》叢書 2009-05-12 18:16:59
孩子最不需要的100個誤導之“欣賞不良”
林先生的女兒三歲時,有一次家里電話鈴一響她就搶著去接,原來是爺爺打來的電話。爺爺說:“叫你爸爸接電話。”她就朝著林先生喊:“爸爸電話。”林先生問女兒:“是誰呀?”她扮著鬼臉說:“是你的老頭子。”
引得大家哄堂大笑。林先生的母親還說孫女很聰明,能分清人與人之間的關系。
沒多久,類似的情況又發(fā)生了,接電話,女兒總是直呼其名。這下林先生覺得不對頭了,孩子這么小就沒有規(guī)矩,長大后怎么得了,不能再任其自然了。于是林先生及時跟女兒講道理,教育她從小要做一個有禮貌的好孩子。當然,比她小的孩子也要叫她姐姐,這樣,她心里高興了,類似的事情再也沒有發(fā)生過。
這位林先生做得很對,他合理利用了心理學中的強化原理,注意發(fā)現(xiàn)孩子身上剛出現(xiàn)的“疵點”,并及時予以糾正。對于兒童而言,可塑性很強,能學好,也能學壞。兒童自身的判斷力不強,很多行為都是看周圍人的反應而加強或消退的。如果周圍人很贊同,那么下次他們更可能做出這樣的行為;若周圍人對他們的行為加以指責或表示不高興,那么下次他們就不大可能出現(xiàn)同樣的行為,因為他們懼怕別人會指責自己。
事實上,很多孩子身上的缺點都是由于周圍人(包括父母、親友、保姆等)對孩子平時行為的不當反應造成的。所以,作為父母,對孩子的良好行為必須及時肯定,對不良行為也要予以堅決地否定才行。
那么對于孩子的不良行為我們正確的做法應該是什么呢?
第一種:告知與防范。
將你認為應該讓孩子知道的事情用孩子能夠理解的方式告訴他。對于年幼的孩子,你怕他燙傷、觸電或者吃下不該吃的東西,最好就是想辦法讓孩子不可能接觸到,比如:放在高處、全面包裝、鎖入柜子等。
第二種:詢問與原諒。
你不可能預想到孩子可能做的所有事情,所以也就不可能什么都讓孩子明白,即使某個道理孩子知道,也會因為缺乏直接體驗照樣去做。這個時候,你首先要學會“詢問”原因,多問問孩子為什么要這么做?例如:能告訴媽媽你為什么要這么做嗎?千萬不要用“定罪”的方式去問孩子,例如:“你知道錯了嗎?”“ 定罪式”問話,只會讓孩子害怕、拒絕、逆反,因為分明把所有的責任都推在了孩子身上,而且不容解釋。而“詢問”的真實目的是想得到一個合理的解釋,了解孩子的思維軌跡與內(nèi)心需要,不是要再次證明“孩子,你錯了!”其實,并不是所有的詢問都能得到答案的,因為年幼的孩子根本還不會解釋。所以,即使孩子不能給出合理的理由,你也必須學會“諒解”。
多給孩子一點兒時間,等待他告訴你“為什么”。
第三種:彌補與共同改變。
給孩子機會,讓孩子知道錯誤,更能有機會改正錯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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