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教師雇學生千里殺情敵 被判無期徒刑
來源:晶報 文章作者:吳欣 2010-05-13 10:16:21
“青島教師雇學生千里殺情敵案”昨日在深圳中院宣判
因為情節(jié)曲折離奇而頗受關注的青島教師雇學生千里殺情敵案,昨日在深圳中級人民法院宣判。青島女教師張雪靜,因為男友“劈腿”,雇請學生來深圳殺情敵,結果卻誤把剛下班的清潔女工王素容當成了暗殺目標,將其撞成了植物人。
法院一審判決6名被告故意殺人罪成立,女教師張雪靜和開車撞人的胡文強被判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另外4名被告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到15年不等。
庭審
天價賠償被駁回
昨日,“青島教師雇學生千里殺情敵案”在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,被害清潔工王素容的丈夫曾先生也到庭旁聽,而已經變成植物人的王素容仍然躺在醫(yī)院病房里,該案發(fā)生到現在已經過去一年半的時間,曾先生一家已經欠下醫(yī)院超過100萬元治療費。
張雪靜等6名被告被押進法庭聽判,法院一審判決6人故意殺人罪成立,女教師張雪靜和負責開車撞人的胡文強被判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張雪靜的學生,參與組織和策劃殺人事件的石春龍被判有期徒刑15年,剝奪政治權利5年。曾經在法庭上表示是為了騙張雪靜錢的殺手侯斌,被判有期徒刑12年,剝奪政治權利4年。另外兩人則分別判了有期徒刑9年和3年。
曾先生曾經在庭上提起了高達4800萬元的天價附帶民事訴訟,但是這個要求已經被駁回。被告張雪靜表示,她名下只有一處房產和一輛車,還有銀行賬戶上幾萬元存款,可以全部賠給王素蓉。而其余5人均表示家庭困難,將和家人商量,盡量賠償傷者。法院最后判決張雪靜等6人共同賠償被害人王素容130萬元人民幣,6人負連帶賠償責任。
被告
后悔沖動造慘劇
該案庭審時,被告張雪靜在庭上首先否認了自己是因為感情糾葛而雇請學生殺人。她說,自己和作案目標李某是朋友關系,雙方因為手機生意產生糾葛,李某揚言要到自己的學校鬧事,所以張雪靜就想教訓一下對方。
但是,石春龍等幾人在庭上卻不認可張雪靜的這種說法。石春龍等人表示,張雪靜之前跟他們說,李某是“小三”,搶了張雪靜的老公,還生了個孩子,所以張雪靜要找人教訓李某。
張雪靜在庭上說:“我本來并不是想殺死她的,只是想給她一點教訓。”為了給對方一點“教訓”,張雪靜說自己數次更改了行動計劃,由原來計劃把李某用迷藥昏迷后丟到湖里,改為用汽車撞。張雪靜說:“我就是怕丟進湖里會把她淹死,才改成用汽車撞她的,我以為不會撞死,只會撞傷。”
張雪靜表示自己非常后悔把無辜的清潔女工王素容害了,她說愿意盡力補償王素容。張雪靜說:“我因為一時沖動,把無辜的受害人牽扯了進來,我很后悔。”
受害人
希望政府能協助
雖然法院判了130萬元的賠償金,但王素容的丈夫曾先生依然愁眉深鎖。以后的日子怎么辦,對曾先生來說仍然困難重重。
曾先生表示,目前已經欠下醫(yī)院100多萬元了,還清債務后,剩下的30萬元僅夠支持1年。“還不知道這130萬元能不能拿得到。” 曾先生擔心地說。
曾先生告訴記者,現在王素容每天不用藥的話,維持生命的費用也要八九百元,“我實在沒有經濟能力維持下去了,F在判多少錢對我來說都沒有意義,我現在唯一希望政府的有關民政部門能夠幫助我們,把我老婆護理起來。”
●案情回顧
遇情人“劈腿” 教師雇兇“殺人”
事情的緣起是一宗錯綜復雜的感情糾葛。案情顯示,該案第一被告張雪靜,今年39歲,離過一次婚,并生有一子。離婚后,張雪靜和一男子陳某相戀,雙方相處兩年多,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,張雪靜屢屢向陳某催婚。就在此時,陳某到深圳出差,認識了年輕漂亮的女子李某,雙方很快就打得火熱。兩人在深圳同居,并且還生了一個小孩。因為陳某屢次推搪李某結婚的要求,李某跑到青島尋找陳某,結果卻發(fā)現張雪靜和陳某非同尋常的關系。
究竟誰是第三者呢?兩個女人發(fā)生了一次又一次的爭吵,這讓張雪靜在學校的工作受到影響。情人背叛,情敵騷擾,讓張雪靜痛不欲生,而最終選擇了要殺死情敵李某。
根據檢方指控,2008年11月中旬,因個人感情糾葛問題,被告人張雪靜找到被告人石春龍秘密商議,由石春龍找人將居住在深圳市的李某(女)綁至車內灌入迷藥后投河淹死,并許諾給予酬金。
2008年11月29日,石春龍找來4個同齡人,一起租來一輛黑色小汽車,驅車千里來到深圳,在確認了李某的住址后住進附近旅館。
在深圳探查完地形后,張雪靜和石春龍改變了作案計劃,改成直接開車把李某撞死。2008年12月5日清晨6時許,他們把車換上假牌照,守在南園路與松嶺路的交叉口位置,看見一個貌似李某的女子走過,他們就猛踩油門加速向前,女子被撞飛很遠,他們隨即逃跑。然而,被撞者并非他們的目標李某,而是清潔工王素容。
案發(fā)當天上午7時許,民警查看肇事現場錄像,發(fā)現這不是一場普通的交通肇事,而是有預謀的兇殺案,隨即迅速偵破。12月6日上午,殺手在賓館被抓獲,隨后,張雪靜也在課堂上被抓獲。
值得一提的是,該案中的被告侯斌,是關鍵人物之一,因為除了石春龍,其他3人是侯斌喊過來的。而他在庭上辯護時表示,自己接單只是為了騙錢,不是想殺人。
侯斌供述,他和其他3個人與石春龍一起來到深圳后,才知道石春龍是要殺死李某,但侯斌等4人都不愿殺人。侯斌就和另外3人商量,到時把李某抓進車里,跟李某談判,讓其躲幾天,等侯斌拿到張雪靜的報酬后再回來。
隨后,侯斌有事回了青島,臨走時讓其他3人聽石春龍的安排,最后釀成了誤殺的慘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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