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奧林匹克競賽】國際奧林匹克IMO數學競賽簡介
來源:網絡 文章作者:匿名 2009-03-13 10:03:24
國際數學奧林匹克(International Mathematical Olympiad,簡稱IMO)是世界上規(guī)模和影響最大的中學生數學學科競賽活動。它由羅馬尼亞羅曼(Roman)教授發(fā)起,自1959年在羅馬尼亞舉行第一屆競賽以來,除1980年停賽一年外,每年一屆。最初幾屆只有七、八個國家和地區(qū)參加。最初的組織工作由幾個參賽國家輪流承擔,到了1980年,國際數學教育委員會專門成立了IMO分會,負責尋求IMO每年的組織者。
IMO的試題不局限于中學數學的內容,它包含了所謂微積分學前數學的基本部分,甚至也包含了部分微積分學的內容。隨著年代的推移,試題難度也越來越大。試題的難度不在于解決試題需要許多高深的知識,而在于對數學本質的洞察力、創(chuàng)造力和數學機智。試題范圍雖然從來沒有正式規(guī)定,但主要為數論、組合數學、數列、不等式、函數方程和幾何等。在不少屆的試題中,常出現包含當年年度數學的趣味數論問題,顯示出數學家們的幽默風趣。有些題目給出比恰好推出所需結論的條件寬許多的條件,而有些題目又只讓你推出很強結論中的一少部分,與通常類型的由恰當條件推出恰當結論的題目相比,這些題目的真正目的在于考你的靈活性、技巧性。有些題目風格迥異,思維方式新穎,只有運用某一技巧才能解決,對這樣的題目,通常的思維方式也就不可能引導出正確的解題思路。有些題目的解法對我們啟示,決不限于是一種針對具體問題的具體技巧,而是一種精深的數學思維方式。
經過40多年的發(fā)展,國際數學奧林匹克的運轉逐步制度化、規(guī)范化,有了一整套約定俗成的常規(guī),并為歷屆東道主所遵循。
1、目的
激發(fā)青年人的數學才能;引起青年對數學的興趣;發(fā)現科技人才的后備軍;促進各國數學教育的交流與發(fā)展。
2、時間
每年舉辦一屆,時間定于7月.
3、主辦
由參賽國輪流主辦,經費由東道國提供。
4、對象
參賽選手為中學生,每支代表隊有學生6人,另派2名數學家為領隊。
5、試題
試題由各參賽國提供,然后由東道國精選后提交給主試委員會表決,產生6道試題。東道國不提供試題。試題確定之后,寫成英、法、德、俄文等工作語言,由領隊譯成本國文字。6、考試
考試分兩天進行,每天連續(xù)進行4.5小時,考3道題目。同一代表隊的6名選手被分配到6個不同的考場,獨立答題。答卷由本國領隊評判,然后與組織者指定的協(xié)調員協(xié)商,如有分歧,再請主試委員會仲裁。每道題7分,滿分為42分。
6、獎勵
競賽設一等獎(金牌)、二等獎(銀牌)、三等獎(銅牌),比例大致為1:2:3;約有一半的選手獲獎。各屆獲獎的標準與當屆考試的成績有關。
IMO不是隊與隊之間的比賽,所以沒有團體獎,但各代表隊都非常重視團體總分所處的名次,從近年來的情況看,實力較強的是中、俄、美、德、羅等國家。
7、主試委員會
主試委員會由各國的領隊及主辦國指定的主席組成。這個主席通常是該國的數學權威。主試委員會的職責有6條:
1)、選定試題;
2)、確定評分標準;
3)、用工作語言準確表達試題,并翻譯、核準譯成各參加國文字的試題;
4)、比賽期間,確定如何回答學生用書面提出的關于試題的疑問;
5)、解決個別領隊與協(xié)調員之間在評分上的不同意見;
6)、決定獎牌的個數與分數線。
國際奧林匹克數學競賽章程規(guī)定:
1)
一年一度的IMO的東道國由參賽國(或地區(qū))輪流擔任,時間定于7月,所需經費由東道國負擔,整個活動由東道國出任主席,由各國領隊組成的主試委員會主持,試題和解答由參賽國提供,每國3-5題(也可不提供),東道國不提供試題,而由東道國組成選題委員會,對各國提供的試題進行評議與初選,主要考慮試題是否與以往的試題重復,并把試題按代數、數論、幾何、組合數學、組合幾何等分類,確定試題難度(A、B、C三級),選擇30題左右。如果這些題有新解法的話,還要求提供原解法以外的解答,譯成英文供主試委員選用。
2)
每個參賽團組織一個參賽隊,成員不超過8人,其中隊員不超過6人(是中學或同等級學校學生),正、副領隊各1人,考試分兩天兩試,每試3題,每試4.5
小時,每題7分,所以每個選手的最高得分是42分。
3)
IMO的官方用語為英、法、德、俄語,而參賽國大約需要26種文字,屆時由各領隊把試卷譯成本國語言,并經協(xié)調委員會認可。答卷先由各國的正、副領隊評判,再與協(xié)調委員會協(xié)商(每個協(xié)調員負責一個試題的評分),如有分歧,由主試委員會仲裁,協(xié)商工作是在信任與友好的氣氛中進行的。
4)
IMO的獲獎人數約占參賽人數的一半,評獎根據分數段評出一、二、三等獎獲得者,其比例平均為1:2:3。此外,主試委員會還可因在某個試題上作出了非常漂亮(指思路簡捷巧妙,有獨創(chuàng)性)或在數學上有意義的解答的學生給予特別獎。
5)主試委員會
主試委員會由各國的領隊及主辦國指定的主席組成。這個主席通常是該國的數學權威。主試委員會的職責有6條:
A)選定試題;
B)確定評分標準;
C)用工作語言準確表達試題,并翻譯、核準譯成各參加國文字的試題;
D)比賽期間,確定如何回答學生用書面提出的關于試題的疑問;
E)解決個別領隊與協(xié)調員之間在評分上的不同意見;
F)決定獎牌的個數與分數線。
按IMO的規(guī)定,每一屆的東道主必須向上一屆的所有參賽國發(fā)出邀請,而新參加的國家則應當向東道主表明參加的意愿,再由東道主發(fā)出邀請。
IMO的精神就是奧林匹克精神:“重要的不在于取勝,而在于參加。”據此,自1983年第24屆以來,雖然每一個代表隊(6個人為組員)都計算自己的總分,且知道按總分的順序排在多少名,但組織委員會不向團體優(yōu)勝者頒獎,因為IMO只是個人的競賽,不是團體的競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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